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无效。挂靠是指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符合资质的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项目并进行实际施工的行为。法律严格禁止挂靠。《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若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起诉前发包人仍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若发包
发包人返还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七条第二款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一)对于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有约定的,返还期限为约定的返还期限届满之前;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质量保证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保修期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保修期由承包方和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若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应自法律规定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不能。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 当事人对建设工程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可以。发包人应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不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的主要合同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工程建设,交付工程。《民法典》对留置权的适用仅适用
为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
根据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统一部署,截至4月8日,二十届中央第一轮巡视的15个巡视组完成巡视进驻工作。据悉,常规巡视和“回头看”工作时间2个半月左右,机动巡视为1个半月左右。期间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
4月15日,安徽省首届商业秘密保护论坛在合肥举行。本次论坛由安徽省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业委员会联合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大学经济法制研究中心共同主办。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
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很多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往往会申请鉴定,但哪些专门性问题的判断可以通过鉴定来解决,哪些专门性问题的判断不能通过鉴定来解决,界限往往比较模糊,实践中的做法比较混乱。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知识产权诉讼中涉及很多专门性问题,当事人往往会申请鉴定,但哪些专门性问题的判断可以通过鉴定来解决,哪些专门性问题的判断不能通过鉴定来解决,界限往往比较模糊,实践中的做法比较混乱。本文拟对此问题进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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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于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的关注与支持!根据院内相关调整,田家庵区人民法院原执行服务中心现已搬迁至田家庵区法院大楼西侧,并更名为执行事务中心。请来院办理的当事人从东门进入后沿右侧
4月2日,省律协环境与资源专业委员会在合肥举办了“环保合规律师实务”专题培训。省律协副会长周余浩出席活动并致辞,活动由专委会主任张辉主持。专委会委员及自愿参加的律师150余人参加培训。全国律协环境、资
4月1日,省律协诉讼仲裁与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举办仲裁规则实务专题培训,活动由专委会主任沈雪冰主持。专委会委员及自愿参加的律师近200余人参加了培训。合肥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许慧耘受邀进行授课。许慧耘副秘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婚后双方共同生活多年,离婚时出借方要求另一方偿还借款,借款方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如何处理?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没有约定还款
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并明确表示不要孩子,双方协议约定女方中止妊娠,男方给女方一笔补偿,女方已经拿到补偿款,但事后反悔,又生下孩子。此时,男方是否要承担抚养义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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