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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调岗,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孙梦珺 2023-08-07 0

      基本案情:
      万某与北斗运输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运货水手。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应协商一致,按变更本合同办理,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协议书或依法变更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有权根据企业发展和经营需要或员工在职表现和业务能力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包括指派员工前往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关联关系的其他公司工作,员工同意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并应在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如员工拒不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属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工作半年后,万某收到公司有关《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明确要求其岗位调整至货物统计员。因万某不按照调整后的岗位进行报到,公司多次发出警告通知。最终以万某因脱岗旷工导致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正式解除劳动关系。万某认为公司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故向劳动仲裁委员申请仲裁及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斗运输公司因违法解除支付经济赔偿金及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用人单位是否有权自主決定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主要考虑用人单位调整岗位的原因、员工调整后的工作岗位差别、工资待遇及是否在劳动合同中预设员工同意在公司某种情况发生或同意按照公司的安排对其末来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进行调整等进行综合考量。若员工拒绝调岗,用人单位可以与员工协商并变更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但要确保变更后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并采取书面形式。如果员工坚持拒绝变更合同且影响到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解除。但是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注意解除合同的时机、方式以及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经济赔偿等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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