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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为您解析厘清护理费认定标准与认定规则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 2025-08-04 0

      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护理费的认定常常引发诸多争议。不少当事人存在一种误解,认为只要受伤就理应获得护理费赔偿,然而,这种认知实则混淆了 “受伤事实” 与 “生活自理能力受损” 之间明确的法律边界。事实上,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护理费判定的核心并非仅仅基于伤害本身,而是着重考量伤害所导致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这需要综合法定标准以及个案具体证据来审慎判定。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您深度剖析其中关键要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护理费的支付是以 “受害人因损伤导致生活自理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 作为前提条件的,具体而言,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1.必须存在《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 - 2014)所明确列举的生活自理受限情形,即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五项基本生活活动中,至少有一项需要他人协助才能完成。举例来说,单纯的软组织挫伤,若并未影响伤者行动能力,通常情况下是无需专门护理的;但若是肋骨骨折致使伤者在卧床期间无法自主翻身,这种情况便符合护理必要性的判定标准。 2.这需要通过两类关键证据予以确认:一类是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诸如 “一级护理”“需陪护 1 人” 等明确指示;另一类则是司法鉴定意见,例如按照 10 项评分标准,总分<60 分,或者明确界定护理依赖等级的鉴定结论。倘若仅仅是当事人主观声称 “需要照顾”,而缺乏上述权威证据的有力支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一般不会予以认可。      
      一、实践中常见的认知误区与澄清      
      1.住院就该有护理费” 的错误性。住院期间,医院护士所提供的常规护理服务费用实际上已包含在医疗费范畴之内。而我们这里所讨论的护理费,专指患者因生活自理能力受限,所需要的额外陪护服务费用。例如,阑尾炎术后住院 5 天,若患者能够自主进食、下床活动,即便处于住院状态,也并不符合支付护理费的条件;反之,脑溢血患者术后陷入昏迷,需要 24 小时不间断地进行翻身、喂食等护理操作,这种情况下则完全符合护理费的支付标准。    
      2.“伤情越重护理费越高” 的片面性。护理费的确定与伤残等级之间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其关键取决于护理依赖程度。具体表现为: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比如植物人,这类伤者需要 100% 的全方位护理支持;而部分护理依赖,例如单腿骨折后需他人协助行走的情况,护理费仅按 50% 计算。即便伤者构成十级伤残,但如果康复后生活能够完全自理,那么在法律层面上,依然有可能不产生护理费赔偿。    
       二、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律师应对此类主张的实操要点
       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会采取一系列严谨有效的证据抗辩策略。首先,要求对方提供完整且规范的护理期鉴定报告,报告中必须明确护理依赖程度以及具体受限的生活自理项目;其次,仔细核查医疗机构出具的护理证明,确认是否清晰注明 “生活自理障碍” 相关内容,仅仅书写 “住院期间需陪护” 的证明是不足以作为有效证据的;在必要情况下,还会申请重新鉴定,并通过视频记录等方式,收集能够证明受害人实际自理能力的证据,比如拍摄到受害人可独立外出购物、在家中自行做饭等场景。结合当地司法实践惯例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以不同地区为例,上海法院在审理轻微伤案件时,如擦伤、轻微扭伤等,通常不会支持护理费赔偿诉求;而在安徽,对于部分护理依赖护理费的计算,需要严格按照统筹地区职工月均工资的 30% - 50% 进行精确核算。         
      在涉及护理费认定的法律纠纷中,准确把握法律标准、合理运用证据规则至关重要。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律师团队,他们熟悉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要点与司法实践,能够精准剖析案件,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与有效的维权方案。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法律困扰,欢迎随时联系安徽银开律师事务所,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用专业知识为您保驾护航,助您在法律纠纷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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